鄂尔多斯市磊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江源诉被上诉人刘丽华、鄂尔多斯市磊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与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公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