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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孟元生与鄂尔多斯市联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正伟、王慧执行异议一案执行裁定书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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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29 15:33:11 打印 字号: | |

公告

李正伟

孟元生鄂尔多斯市联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正伟王慧执行异议一案,孟元生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本院现已审查终结因送达裁定被你退回,现依法向李正伟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异626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一二十九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167140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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