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札萨克人民法庭坚持“调”字当先,一天内成功调解12件金融诉讼案件,部分案件当场履行,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原告某银行分别与二十余名被告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之后,银行向被告账户放款。借款合同到期之后,所有被告均未按期偿还贷款,为此原告将二十余名被告诉至法院。
收到起诉材料后,鉴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札萨克人民法庭决定将12起案件合并诉前调解。因被告人数较多,部分被告表示原告未沟通即起诉从而不同意调解,诉前调解陷入僵局。
为此,承办法官主动与所有被告联系,逐个沟通开导、释法析理、答疑解惑,从法理情各个层面阐述调解对于维护公司及个人声誉,缓和双方关系,节省诉讼成本的益处。经过在法庭现场及入户多轮释法明理,众多被告情绪逐渐稳定,终于同意诉前调解,原告也做出退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这场涉及人数众多的系列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调结。
近年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新举措,将大量纠纷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小法庭”营造了“大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