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恩、孙连云:
本院受理的异议人内蒙古新明阳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恩、孙连云执行异议一案现在审理完毕。依法向杨恩、孙连云送达本院(2023)内06执异532号执行异议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杨恩、孙连云未在30日内来本院领取,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