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文太、潘建英: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莉与王明亮、李俊霖、金文太、潘建英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陈香香向本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435、43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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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太、潘建英: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莉与王明亮、李俊霖、金文太、潘建英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陈香香向本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异435、43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