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鄂尔多斯市嘉德泰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贾光临与被执行人刘峻、刘勇军、鄂尔多斯市嘉德泰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执异56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