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布日都伦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及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树生、杨金元、任晓柱、杜利平、单海军、郝世云、安琪:
高计兵、单春燕与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布日都伦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及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任晓柱、单春梅、郝世云、杜利平、王俊、杨金元、李申宇、单海军、淡孝辉、安琪、高树生、刘东云执行异议一案中,高计兵、单春燕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本案已审查终结。因送达执行裁定书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29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