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蔺财、王增耀:
你与王成许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异60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承办人:哈斯巴雅尔 联系电话:0477-816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