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与柴少军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异64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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