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兵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复议申请人内蒙古欣晨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与内蒙古兵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复议一案现在审理完毕。依法向内蒙古兵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6执复232号执行复议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内蒙古兵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在30日内来本院领取,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