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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新实践】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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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10 15:38:43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自治区高院部署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依托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的信访代办机构,组建专兼职涉诉信访代办队伍,成立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推进民呼我为”“接诉即办工作,前移信访接待窗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基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跑办代访解民忧

 

鄂尔多斯市中院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枫桥经验新实践】鄂尔多斯市法院积极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专栏,推送各旗区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推动全市法院涉诉信访代办工作取得新实效。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志愿者奉献精神,解决群众不会访、无序访、越级访问题,近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举行信访志愿者、代办员聘任仪式及岗前培训活动。

 


会上,宣读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信访志愿者工作小组的方案》,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代办规则(试行)》,公布了信访志愿者的招募情况及涉诉信访代办员聘任情况。

 

会议指出,信访志愿者和涉诉信访代办员队伍的成立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前旗的重要举措之一,是社会基层治理很好的一次创新。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责,当好法律政策守门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科学决策参谋员、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联络员,助推全院信访工作现代化。随后,信访志愿者、代办员代表作了发言。

 

仪式上,向10名涉诉信访代办员颁发聘书,其中包括5名本院志愿者,4名社区网格员和1名律师,并围绕制度建设、工作职责、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内容开展了岗前培训。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信访志愿者和涉诉信访代办员制度,坚持源头治理,加强源头预防,以党建为引领,将有信必复信访代办融入到涉诉信访案件中,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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