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轩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四江与被上诉人邱永飞、原审被告鄂尔多斯市轩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民终17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09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杨卓 办公室电话:0477-8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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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四江与被上诉人邱永飞、原审被告鄂尔多斯市轩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民终17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09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杨卓 办公室电话:0477-8160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