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2023年10月9日起,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部分入驻伊金霍洛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届时若办理民商事、行政非诉、刑事自诉、刑事公诉案件的立案,以及申请再审、诉前保全等业务,请统一前往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地址:伊金霍洛旗布尔台格路与达延汗街交叉口西北100米)。
2023年10月9日以后,法院本部(吉劳庆巷伊旗红海子鲜鱼一条街西侧200米)将一律不再办理上述线下业务。执行案件的立案业务不包括在内,仍在法院本部办理。
因此给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