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刘宇宸、贺瑞霞、鄂尔多斯市锦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天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等执行一案,武顺福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异36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九月六日
联系人:夏美萍(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