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苏巧、邬泽宇、郭广: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与你等执行异议一案,鄂尔多斯市金谷煤炭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异28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刘熠杭(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