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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复52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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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06 16:18:44 打印 字号: | |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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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国能龙源电力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复议一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内06执复52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承办人王小军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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