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贺志义、李秀玲、贺永锋、白云飞:
杨惠与你等执行一案,杨惠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提出复议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595号执行复议申请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乌云其木格(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