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梁东红、毛海峰、代国军、王治有、杜雄、吴永强、王闻铭:
闫美琴与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东红、毛海峰等人执行异议一案中,闫美琴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因送达申请书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175号执行申请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
公 告
梁东红、毛海峰、代国军、王治有、杜雄、吴永强、王闻铭:
闫美琴与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东红、毛海峰等人执行异议一案中,闫美琴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因送达申请书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175号执行申请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