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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复103号执行裁定书(关于曹凤莲与鄂尔多斯市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谷子忠、谷悦虎执行复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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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22 17:33:20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鄂尔多斯市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谷子忠、谷悦虎:

曹凤莲与鄂尔多斯市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谷子忠、谷悦虎执行复议一案中,曹凤莲提出执行复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送达裁定书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复10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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