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冯金龙、李俊娥、王春牛:
郭智与冯金龙、李俊娥、王春牛、王俊、王永兵、王建岗、石根旺、李占山、梁子云执行异议一案中,郭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送达裁定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11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
公 告
冯金龙、李俊娥、王春牛:
郭智与冯金龙、李俊娥、王春牛、王俊、王永兵、王建岗、石根旺、李占山、梁子云执行异议一案中,郭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送达裁定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11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