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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复59号执行裁定书。(关于孙淑珍与武桂英、李世军、秦瑞玲执行复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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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04 14:53:09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秦瑞玲:

孙淑珍与武桂英、李世军、秦瑞玲执行复议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我院于2023年3月28日向你送达了(2023)内06执复59号执行裁定书被你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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