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圣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大兴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何耀天、杨献英、张玉英: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圣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大兴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何耀天、杨献英、张玉英、任霞、李建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文杰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一案中,李建华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因送达裁定书被你们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38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四月七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