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明、万发建筑(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本院受理(2022)内06民初124号原告贾桂萍与被告郭艺美及第三人刘全在、杨海明、万发建筑(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与你们无法取得联系,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杨海明、万发建筑(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本院受理(2022)内06民初124号原告贾桂萍与被告郭艺美及第三人刘全在、杨海明、万发建筑(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与你们无法取得联系,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