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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2022)内06民终1349号
{上诉人王伟与被上诉人王豹、白雄,原审被告解慧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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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6-19 16:43:51 打印 字号: | |

白雄:本院受理上诉人王伟诉被上诉人王豹、白雄,原审被告解慧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内06民终13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6民终13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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