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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鄂尔多斯市金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郭勇、郭力中、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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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五庭  发布时间:2023-06-06 10:49:54 打印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原告鄂尔多斯市金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郭勇、郭力中、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开庭时间更正公告

郭力中:本院受理的原告鄂尔多斯市金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郭勇、郭力中、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本案在人民法院报2023年6月4日发布公告中预定开庭时间举证期届满的三日,现变更为2023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7号审判庭开庭审理。举证期限截止至2023年7月18日。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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