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鄂尔多斯市同丰嘉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伟:
魏秦荣与你执行一案,李永成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6执异7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联系人:夏美萍 联系电话:0477-816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