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内蒙古宏泰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内蒙古宏泰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宏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因内蒙古宏泰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申请。因我院于2023年5月19日向你送达复议申请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执异79号案件复议申请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