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关于公告送达拉特旗宏顺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复议申请书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5-17 13:40:29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孔繁荣、鄂尔多斯市星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星旺繁荣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达拉特旗宏顺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联信支行、孔繁荣、鄂

尔多斯市星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星旺

繁荣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

查终结。因达拉特旗宏顺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不服

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我

院于2023年4月25日向你们送达了执行复议申请书

被你们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

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