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林、赵军、吴国栋: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侯成伟与被执行人武建平、刘树林、赵军、吴国栋、李金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刘树林、赵军、吴国栋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执异337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