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鄂尔多斯市瑞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文平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华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光生、刘继荣、鄂尔多斯市瑞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华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杨光生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52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