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关于(2022)内06执异217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2-04 14:50:12 打印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怡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鄂尔多斯市联创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执异217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责任编辑:曹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