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弘瑞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东胜区越蓝电子产品服务中心与内蒙古弘瑞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内蒙古弘瑞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执复26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