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乾泰农林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鄂尔多斯市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民初21号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传票等相关文书,并定于2022年6月15日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人:承办人(郝蓉)8160326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