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朱某和妻子向鄂托克旗人民法院送来两面印有“为民服务 情系百姓”、“一心为民 廉洁奉公”的锦旗。案件当事人用最质朴、真挚的方式,对人民法官表达了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案情介绍
被告韩某在棋盘井镇某小区有房屋一套,原告朱某和被告韩某双方约定购房款为130000元,于2019年10月1日全部付清,韩某随时配合过户。朱某当天向韩某支付了房款60000元,后续又向韩某支付了40000元,2020年8月3日朱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韩某又支付了20000元,剩余10000元双方协商韩某配合朱某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当场付清,后韩某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脱拒不办理。2021年3月,朱某再次联系到韩某后,被告知房屋要涨价,考虑到自己已经居住了几年,朱某无奈向韩某妥协,并在2021年4月6日再次向韩某转账15000元。韩某共计收款135000元后,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过户并提出要涨价到150000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朱某无奈将韩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韩某配合朱某过户,但韩某拒绝配合,朱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韩某取得联系,向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劝说后,成功促成双方将房屋过户,案件顺利执结。
锦旗凝结了当事人的真情,承载了对法官的赞誉、感谢和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积极履行司法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