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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469号执行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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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01 16:37:45 打印 字号: | |

公告

薛芳、鄂尔多斯市联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你执行一案,鄂托克旗建元洗煤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46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因鄂尔多斯市宝恒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裁定书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16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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