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真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建华与被上诉人程真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乌宁、审判员苏晨、审判员贺楚涵参加评议)。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201-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09:30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各方若未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0日
程真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建华与被上诉人程真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乌宁、审判员苏晨、审判员贺楚涵参加评议)。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201-1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09:30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各方若未按时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