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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来存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
(2022)内06民终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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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格更  发布时间:2022-12-10 17:05:22 打印 字号: | |

公告

杨来存: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拴柱与被上诉人杨来存,原审被告兰巧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民终21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王拴柱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你需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联系人:雷格更(承担人)      电话:0477-8160345

 
责任编辑: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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