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永强:
本院受理的郭秀英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戴永强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执异520号执行裁定书和复议申请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