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丽:
本院受理的张学梅与申请执行人郑雪峰、王翻娥、杜丽、内蒙古金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复议一案现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杜丽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执复25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