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明理: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建平诉被告薛自梅、卓明理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卓明理: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建平诉被告薛自梅、卓明理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三楼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