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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146号东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志祥、鲍梅、赵玉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复议申请人赵玉林不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22)内0602执异227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申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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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05 10:02:50 打印 字号: | |

公告

李志祥:

东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志祥、鲍梅、赵玉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复议申请人赵玉林不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22)内0602执异227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146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九月五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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