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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355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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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21 10:25:38 打印 字号: | |

公告

高海、杜霖、何刚荣、李文元、单军、呼广荣: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执行一案,鄂尔多斯市庆源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355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7559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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