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0月20日起,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原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务服务保障中心(原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为有效避免人群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内蒙古(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或者邮寄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本院将依法及时办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非必要尽量不到现场办理。
三、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确需到审务服务保障中心(原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办理诉讼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主动出示48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需间隔24小时)、身份证(律师证)、健康码、行程码,扫描法院场所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核对、安检等工作,检测通过的(体温小于或等于37.2℃),保持间距,按序进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进入。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场所。
2.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入场所后,要自觉遵守我院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办理业务前,请耐心等候,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避免长时间停留。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待并责令改正。
3.外来(返)我市人员,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31号通告、伊金霍洛旗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80号通告中公布的各项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方可进入本院。
附:线上平台网址: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内蒙古)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http://tiaojie.court.gov.cn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https://lspt.court.gov.cn
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
https://baoquan.court.gov.cn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平台:
http://dwwtjd.court.gov.cn
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https://jttj.court.gov.cn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阳光大厦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收
热线咨询电话:12368/0477-8160237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