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靳军、杨玉珍、董梅、赵永平: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靳军、杨玉珍、董梅、赵永平等执行一案,苏桂花向本院提出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498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