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每个人触犯法律都应当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法亦容情,触犯法律者的背后或许有着令人可叹的经历,如果能在法律规定之内彰显司法温度,更能够促进社会和谐。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21日,一阵急促的警笛声划破了晨曦的天空,出门晨练的赵某(原告)被武某(被告)驾驶的小车撞倒在路边,武某驾车逃离了现场。后经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武某全部责任,赵某经鉴定为8级伤残。
执行受阻:案件并不“简单”
树林召人民法庭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发现这是一起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案件,按照习惯,法官先后前往原告、被告家中了解具体情况。经过一番走访,法官了解到,被告武某是外地来达旗的务工人员,积蓄并不足以支付赔偿,而武某所驾驶的车辆因为没有购置全险,无法请求保险赔偿,如果完全按照原告赵某的请求来赔偿,本案势必在执行上造成长期未结的后果。
法亦容情:调解才是“最优选择”
承办法官经过分析案情,认为本案可以在赔偿问题上进行协商,经过前期的释法说理,被告武某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将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法官亲自前往被告所在的公司了解被告的工作情况,了解到被告与该工地签定了三年的劳务合同,经与公司负责人沟通,该负责人同意提前以借款的方式支付被告武某工资。
正式开庭后,承办法官向双方说明了情况和对本案的分析经过,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拿出自己的积蓄和与公司的借款共计29万元赔偿给原告,并当即履行。
判决会有结果,却不一定是最优选择。本案中,原告前期态度强硬,对于赔偿拒不让步,经过法官的倾心交谈,原告表示愿意理解被告的处境;而被告一开始也不肯主动承担责任,经过一系列的释法说明与推心置腹,被告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法官工作。这是一起情与法交融的调解,本案的成功解决,既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又彰显出浓浓的法制温情和人文关怀,取得了润物细无声的社会效果,会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