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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164号东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华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杜丽、常文武等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复议人杜丽不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21)内0602执异632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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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22 10:08:15 打印 字号: | |

公告

杜霖、王琴:

东胜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与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华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杜丽、常文武等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复议人杜丽不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2021)内0602执异632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提起复议,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164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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