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271号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被执行人内蒙古天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乾泰农林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安占宇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辰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一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7-25 11:26:51 打印 字号: | |

公告

乌审旗乾泰农林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与被执行人内蒙古天誉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乾泰农林牧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安占宇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辰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异27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