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梅二虎、内蒙古红津化工有限公司:
达拉特旗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梅二虎与内蒙古红津化工有限公司执行复议一案中,张浩钟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复5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王小军(承办人) 联系电话:0477-837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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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二虎、内蒙古红津化工有限公司:
达拉特旗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梅二虎与内蒙古红津化工有限公司执行复议一案中,张浩钟向本院申请执行复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6执复5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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