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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田始元与被上诉人王帅、原审被告锡林郭勒盟万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梁万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民事判决书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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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四庭  发布时间:2022-04-19 11:45:38 打印 字号: | |

锡林郭勒盟万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梁万清

本院受理上诉人田始元与被上诉人王帅、原审被告锡林郭勒盟万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梁万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1204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特此公告。


 
来源:民四庭
责任编辑:民四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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