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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122号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长在与被执行人乌审旗阿提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陈国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陈长在不服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内0622执异4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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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7-11 16:48:50 打印 字号: | |

公告

乌审旗阿提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薛梨、丁心心、丁处九: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长在与被执行人乌审旗阿提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陈国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陈长在不服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内0622执异4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内06执复122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人:程伟(承办人)联系电话:0477-837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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